第一百一十六章:猿林重逢(1/ 2)
越想心中越是不适,这剑要形没形,要用无用,拿着还嫌膈应,扔了还觉得可惜,这是又给自己找了一个鸡肋啊,拿着这把东西怎么对付那藏在地下工厂的生化怪物?怎么替狐仙美女和赤狐们报仇?
不过拿已经拿了,也不能就这么扔了,毕竟找这东西可费了不少事儿,从五百年前的觅龙营再到现在的黑骷髅组织,期间还不知有多少我不知道的古人今人也闻风赶来,可以说我如今能找到这个东西,可是几代人的辛苦,经过资讯的整理以及我自己的运气与诸多巧合,才换来的。
来之不易,扔之自然也是可惜。
算了,带走吧!哪怕今后当过烧火棍也行,别浪费了。
从太穹山往回去,先是经过了已经很是破旧的玉皇庙,在正殿外再次拜了拜后,便就从前门的石阶下去到了和马儿送别的地方,三伏已经不见了,缰绳还在附近,我见着便稍许感慨。
开山斧被我遗落了,好像是我拔剑的留在了洞穴里,拿能砍柴的,换来一个烧火棍,当真是个不值当的生意。无奈,现在遇到什么危险,就只能用这个废铁来抵御抡砸一番了,也不知结实度如何,会不会砸弯了还是断了。
还没有进林荫处,我先坐下用背包里的军用壶喝口水,再吃两个馒头,干嚼着没配菜当真有些不香。
接着继续往回去,进了那片树木繁多的区域,隐隐还记得里头有大脚怪的尿味儿,还有那被砸穿脑袋的猛兽尸体,现在又马上就要天黑,我有些犹豫要不要现在庙里等一夜再走,虽然我现在不把自己的命那么看重,想着兑现诺言,下去陪韵雯上黄泉路,让其不孤单。
但还是忍住了继续前进的意思,就算死,也不能死在自己的失误之下,死的光荣一些,例如与那怪物约瑟夫血拼之后而死,在战斗中死去,才算能接受吧。
“没火、没光,连着走四、五个小时,基本就是找死嘛。”我摇头到。
说着便要往回去庙宇,这时,那把废铁突然冒起光来,倒还挺亮的,堪比一个小手电筒。
我心中一喜,看来不是一无是处嘛!
只是不知道它的“电力”能持续多久,可别半途就熄灭了,另外我想可能是它这剑身被泉水长期浸泡,材质问题,有了什么特殊的化学反应,使之像是蓄电池一样能明亮,大致应该是这个缘故,并不是因为神力之类。
趁着它亮着,我全速前进,以奔走的速度,在丛林中穿越,这样速度能够提高一倍有余,也能更早的到驿站,远离这危险丛林区域,也尽量不碰到什么危险的大脚怪之类。
奔跑的唯一缺点就是动静大,奔走之时踩在地上都会发出较为响动的声音,然而这片密林区域确实也什么生物都没有,故此即便我动静大,也惊不到什么。
钝剑还发着暖光,而我边跑着山路,边找寻我自己留下的记号,中间跑跑停停,尽量依靠着树,这样遇到狼群之类的,可以第一时间上树。
从太阳下山一直跑到了月亮出来,还是没有跑出这片的密林区域,没有见到那只惨死的动物尸体,便就说明没跑出去,就这么奔走着,独自一人,感觉心理慌得紧。
突然, 我停了下来,我听到了树上的动静,虽是轻微,但是我耳力过人,瞒不过我,我能确定树上有东西,其动静绝不是松鼠,毕竟它踩跳枝丫之时,其树枝的反弹劲儿要大很多。
紧接着,我发现周围树丛陆陆续续的都开始有这种动静,声音密集,四面八方,像是将我这里包围了一般。
可以排除的是,绝不是大脚怪,它们的身体构造,绝不可能让它们能够在树上只发出这么小的动静,并且数量这么多也是不太可能,那大脚怪看起来就不像是群居的,即便是群居的,它们繁衍后代也会条件相对苛刻,且看老虎便知,其繁衍后代以及存活率会小,它们在森林的数量,不会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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